水田镇农村优秀人才回引公告
为深入实施农村“领头雁”培养工程,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扎根基层、服务群众,参与到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中来,为建设美丽和谐水田培养储备一批讲政治、能力强、作风好的村级后备力量,经镇党委研究,决定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回引对象
致富带头人、外出经商和务工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农村实用人才、乡村医生、退休干部职工等各类有意愿回村(社区)任职的人员。
二、回引条件
(一)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。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2. 自觉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专业素养,品行端正;
3.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,热爱农村工作,有回乡担任村(社区)干部意愿;
4. 具有水田镇户籍;
5.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50周岁以下,离退休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;
6. 具有符合村(社区)干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,一般应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;
7. 具备回村(社区)任职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不符合回引条件的情形。
1. 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言论的;
2. 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;
3. 受过刑事处罚、存在“村霸”及涉黑涉恶问题的;
4. 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侵占、侵害公私财产和群众利益,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,开除党籍处分的;
5.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;
6.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;
7. 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,煽动、组织群众集体违规上访的;
8. 现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及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成员;
9. 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到村(社区)任职情形。
三、回引待遇
回引人员到村(社区)任职后,补贴待遇参照现行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标准执行。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后,按标准领取村(社区)干部岗位补贴及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。属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回村(社区)任职的,保持退休待遇不变,年度考核合格后,根据所担任职务,参照村(社区)“两委”相应标准发放补贴待遇并领取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。
回引人员经考核合格,担任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,副书记、村(居)民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的,统一购买养老保险、意外伤害险。
四、回引程序
(一)报名登记。回引农村优秀人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。
1. 个人自荐。通过本人现场报名、委托他人报名、网上报名等方式进行,报名所需提供材料为: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复印件、《水田镇农村优秀人才回引报名表》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照片。须网上报名的,请直接与镇基层党建办联系后,将报名所需提供材料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邮箱:1207741382@qq.com。联系人:黄山。联系电话:18287085353。
2. 组织推荐。由镇青年人才党支部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及各村(社区)党组织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基础上,集体研究后向镇党委推荐。组织推荐需提供材料为:集体研究记录、《水田镇农村优秀人才回引报名表》,写明“此件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对象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,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照片。
报名起止时间: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3日。
(二)资格审查。由镇党委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、政治历史、年龄、党龄、学历、违纪违法情况等任职资格进行审查,经审查合格的,纳入水田镇农村优秀人才信息库。
(三)确定回引对象。对纳入农村优秀人才信息库的人员,按照个人自愿、择优选择、组织审核的原则,经镇党委集体研究,确定一批政治意识强、能力素质优、群众基础好、有回村任职意愿的优秀人才作为回引对象。
(四)加强培养锻炼。镇党委根据村(社区)干部队伍现状,有针对性的安排回引对象到村(社区)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助理、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,全面参与脱贫攻竖、乡村振兴、乡村治理、村(居)务管理等工作。对安排到村(社区)任职的回引对象实行“导师帮带”,由镇党政班子成员“一对一”“手把手”结对帮带,提高履职能力。
(五)强化管理使用。建立回引对象动态管理机制,对回引对象履职情况开展定期考核,经考核为优秀的,推荐作为村(社区)干部人选,按相关程序推荐参加2021年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选举,对不胜任、不尽责的,及时清理退出。
附:《水田镇农村优秀人才回引报名表》
中共水田镇委员会
水田镇人民政府
2020年10月15日
主办单位: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 设计与管理: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远教办
联系电话:0870-6122544 邮箱:zfyzw@126.com